1、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2、领馆受理时间一般为5-10个工作日,受疫情影响可能会延迟,请留意出发时间并提前递交申请;
3、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通常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如有必要,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资料或者亲自前往领馆面试。
4、原则上必须提供的重要原件资料,如邀请函、培训计划等,递交时请提供原件,若在只能提供复印件的情况下,递交之后请申请人自行备好原件资料,因领馆一般会要求后补;
5、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6、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酒店;
7、所有资料必须以A4、单面规格,且不得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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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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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需提供原件,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e、回国保证;
4、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
- 中方单位资料
- 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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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 个人资产证明
- 活期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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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以上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5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
更新负责人:jim 更新时间:2024-06-26 11: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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