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日本旅游需提供担保函,金额15万/人。(视客人资料情况而定是否要加收)
1、申请对象:
(1)主申请人须具有足够经济能力证明(年收入20万以上者)
(2)符合条件(1)的直系家属(父母、夫妻、子女)和同居中的兄弟姐妹,以上都需要同一个城市工作和同一个居住地址。
备注:在职人员属于主申请人员,退休、无业、学生属于附属人员,附属人员首次行程必须与主申请人同时出入境。以上材料除资产证明以外均需提供,另提供与主申请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
2、旅游条件(首次赴日,必须以观光为目的):足够经济能力证明(年收入20万以上):赴日目的地不受限制
3、申请人首次赴日回国后,须在一周内办理日本销签(提供归国报告书、护照、中国往返登机牌、全程酒店住宿单及发票等原件),领馆确认首次销签成功后,三年多次签证方可生效,逾期销签,会直接影响签证的有效性
4、如出行计划延后或者变更机票酒店行程,请在出行之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我司,进行行程变更处理,否则首次销签不成功,三年多次签证作废。三年多次签证出签后三个月内必须出行,若申请人取消出行计划,必须将护照原件交回给本公司递交注销签证处理;
5、如护照有取下、中止、拒签记录,我司暂不受理。本人或直系亲属曾在日本滞留不归的恕不受理。
6、主申请人以及家属有不应当行为,本人及家属签证将被注销
7、不得持此签证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经营活动或者接收报酬的活动。
8、签证有限期为3年,停留时间最多为90天/次,每年总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80天
注:此类别签证领馆会根据申请人资料的实际情况,有可能会有可能会拒签,拒签后半年内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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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 旅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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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签名要求与护照末页名一致、字体清晰、页面干净、表格内容不能更换(表格共两页,需正反面同向复印在一张纸上)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模板填写)
更新负责人:lian 更新时间:2020-02-20 1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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