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必须要让邀请方公司在提交申请之前将邀请函用传真的方式发送至中国突尼斯北京领馆进行核实
(领馆传真电话010-65325818),如果领馆在收到申请人提交资料后还没收到邀请方传真,那么将
无法及时处理所收到的资料。(如邀请函可以提供原件,直接提供原件送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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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单位资料
- 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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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请参考网站模板)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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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务的邀请函,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回国保证; 4、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 必须要让邀请方公司在提交申请之前将邀请函用传真的方式发送至中国突尼斯北京领馆进行核实(领馆传真电话010-65325818),如果领馆在收到申请人提交资料后还没收到邀请方传真,那么将无法及时处理所收到的资料。(如邀请函可以提供原件,直接提供原件送签即可,无需传真至领馆核实)。
更新负责人:liyan 更新时间:2019-12-06 16: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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