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所有材料的原件须在面交资料当天带上,签证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复印件资料的真实性后会直接退还原件。
3、使馆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索要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请申请人必须提供个人常用邮箱,领馆会以邮件方式联系补充。
4、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5.如申请人选择我公司代做免费行程,机票,酒店,则我司所提供的为预订单,随时取消,使馆查不到,若因我司代做的免费行程,机票,酒店导致拒签,我司不承担任何拒签带来的后果
6.保险期限比实际行程多一天。例如:行程是1月1日-1月10日,保险要出到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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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单位资料
- 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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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 邀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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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需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需提供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如果在丹麦的邀请人是中国人,请提供有效的丹麦居留许可的复印件。注意,申请人要求的申根签证时间要在邀请人的居留许可有效期内
- 个人基本资料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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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若邀请人为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工作收入证明以及近3个月银行对账单。
- 外方邀请资料
- 担保人财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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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 应提交: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 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 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 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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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单位资料
- 无业人群亲属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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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资方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单位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2、出资方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个人基本资料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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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若邀请人为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工作收入证明以及近3个月银行对账单。
- 外方邀请资料
- 担保人财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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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 应提交: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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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基本资料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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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若邀请人为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工作收入证明以及近3个月银行对账单。
- 外方邀请资料
- 担保人财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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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 应提交: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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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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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2、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公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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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学生请提供:
(父母双方都随行,无需做任何公证)
1、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出生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 个人基本资料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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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若邀请人为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工作收入证明以及近3个月银行对账单。
- 外方邀请资料
- 担保人财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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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 应提交: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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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资产证明
- 未成年人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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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 个人基本资料
- 未成年人公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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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亲属关系公证书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复印件一份 2.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或者(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复印件一份。
- 外方邀请资料
- 外方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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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邀请函(6 个月内有效): 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 邀请信。VU2 表格请在这里下载 (如果在丹麦的邀请人是中国人,请提供有效的丹麦居留许可的复印件。注意,申请人要求的申根签证时间要在邀请人的居留许可有效期内)。
更新负责人:sunyan 更新时间:2020-02-27 14: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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