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若申请捷克申根签证五年内录取过指纹,则需要重新录取)。
注意:申请长期签证(如留学签证)以及法国海外省(如留尼旺岛)、海外领地(如大溪地)时采集的生物识别数据不可用于申根签证申请,因为采集的生物识别数据分属于不同的信息数据库。
2、重庆和昆明签证中心仍处于关闭状态,因此需要在成都签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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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单位资料
- 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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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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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资产证明
- 无业人群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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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出资人(例如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出资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出资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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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公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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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申请人未满18岁:
1、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原件(法文翻译)或 出生公证+认证原件(法文翻译)或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法文翻译);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亲属许可公证+认证原件(法文翻译);
上述公证书的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二、已成年学生请提供:
与出资人(父母或配偶)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
- 学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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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2、大学生还需要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
更新负责人:sc015 更新时间:2023-09-06 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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